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实务 > 审判研讨
用法治之力全面深化各项改革
  发布时间:2015-01-14 17:04:24 打印 字号: |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12日下午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决议名称可以看出,“全面深化改革”是本次三中全会的中心词。而无论是民主政治建设、经济体制改革,还是社会公平正义,每一项民众所注目的重大改革内容,都离不开法治的力量。

        从改革开放前的“大锅饭”,到改革开放后的“允许一部分人先富”、“先富带后富”,再到如今推进“共享发展成果”,我们党始终坚持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但值得注意的是,也出现了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一度增大,社会道德滑坡,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司法公信力仍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发展中的问题。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成就有目共睹,人民群众渴望社会更加民主、文明、富强与和谐。只有全面深化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程度的公平正义,成功实现中国梦想。

        我国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实现这一理想,必须依靠法治的力量,这是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成功实践得出的正确结论。改革的最终目的在于惠及人民。我们相信,只有快速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人民群众所关注的转变政府职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缩小收入差距、打破垄断、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金融体系改革等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依靠法治之力。我们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法律人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人民必将在深化改革的伟大事业中谱写出新的辉煌篇章!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