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促进法院廉政建设,赛罕区法院于近日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从8月15日起,法院工作人员向当事人随案发送《赛罕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当事人也可在法院立案窗口和派出人民法庭直接领取。
法院廉政监督卡正面印制了案号、案由、当事人基本情况、被监督人、廉政监督意见项目,背面则详细列出了徇私舞弊、索取收受案件当事人财物、作风粗暴,对案件当事人冷硬横推等18条主要监督事项以及监督意见的反馈联系方式,公布了法院举报受理电话和网站,方便当事人的投诉。在案件办理期间或结案后,当事人可填写廉政监督卡寄交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在接到当事人举报后,将根据线索进行调查,对反映属实的违法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通过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赛罕区法院进一步畅通了群众监督的渠道,为公正廉洁司法筑牢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