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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赛行初字第00010号
  发布时间:2015-04-07 14:30:12 打印 字号: |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公告   我院定于2015年04月09日09时00分,在本院十二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爱成、张改云、石安乐、田速红、张崇喜、徐太平、吴三秃诉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审判长:李敬梅审判员:李晓燕书记员:高梦莎陪审员: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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