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曾供职于呼和浩特某羊剪绒公司,1996年不慎从公司宿舍床上摔落,造成了髋关节损伤,股骨头缺血性坏死,构成了6级伤残,至此开始了将近20年的追索人身损害责任纠纷赔偿之路。2014年12月30日,呼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了终审判决,判令该公司赔偿张女士手术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1万余元。
终审判决胜诉的喜悦并没有维持多久,原来,张女士迟迟没有拿到赔偿金。无奈,3个月后她只好到赛罕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中发现,该公司已搬离原址,其法定代表人王女士也长期居于香港,失去了联系。负责此案执行的干警王超一直多方打听该公司及其法人代表人的情况,查询了其车辆、房产、工商信息、银行账户等情况,均未找到任何线索,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
但执行干警王超觉得,一个大活人还能凭空消失了不成?一直没有放弃对王女士的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2016年4月初的一天,他在一次个人聚会当中认识了一位李女士,她从事羊剪绒行业多年,有一定的人脉关系,闲聊中得知李女士能联系到王女士,王超欣喜若狂,请求李女士帮忙联系,并让李女士转告王女士,如果该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王女士作为法人代表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予以公示,出国出境、乘坐飞机高铁、参加招投标和贷款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非常不利于其个人的事业和企业的发展。
李女士很快将王超的话转告给王女士,王女士得知了这一情况后,考虑到自己虽居住在香港,但父母仍在内地,往来两岸看望父母是必须的事,该案不解决,尽孝父母困难重重。迫于法律,斟酌再三,王女士主动联系了王超,并于4月22日一次性支付了执行案款本息共计42万余元。这起长达20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