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诉赛罕区水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在赛罕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是呼和浩特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公益诉讼人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大黑河后三富段8家砂场在未办理合法采砂手续情况下,在河道内非法采砂,因此针对赛罕区水务局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向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但后续调查中发现,该河道内仍有非法砂场存在,河道两岸植被、河堤、河岸均被不同程度破坏,河道内出现深坑、水塘,因此向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决赛罕区水务局对大黑河后三富段8家采砂厂非法采砂行为未依法履行职责违法,并判令其依法继续履行对非法采砂的监管职责。
赛罕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赛罕区水务局是对管辖区域内河道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对管辖区域内采砂厂非法采砂的活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致使多家采砂厂非法采砂,造成了河道及两岸植被遭到破坏的结果,给河道行洪能力及周边村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事实成立,对被告赛罕区水务局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予以确认。虽然被告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采取了一定的行政措施进行补救,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河道被损坏的持续扩大,但未履职到位,因此判令被告赛罕区水务局继续履行河道管理职责,有效督促被告通过依法行政,保障采区河道及植被的有效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