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被害人秦某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一生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赛罕区法院,对该院刑庭法官为其伸张正义,弥补损失表达其真挚的谢意。
原来,秦某是呼和浩特市某酒店停车场的保安,同被告人王某在一起倒车剐蹭事件中发生争执,王某后开车将秦某撞倒,致秦某左小腿多处粉碎性骨折。
赛罕区法院主审法官刑庭庭长康芳在审理该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积极展开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多次动员被告人及其家属赔偿秦某等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最后,王某家属赔偿了秦某经济损失32万元,赔偿另一名被害人刘某经济损失1.5万元,二被害人也为王某出具谅解书,最终王某获刑一年六个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