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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执“老赖”,看你往哪儿躲
  发布时间:2018-10-03 09:26:19 打印 字号: | |
  2013年8月,原告刘某与被告韩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决韩某应于2013年9月15日前搬出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某小区的房屋。判决生效后,但被告韩某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

  2010年6月2日,原告刘某与被告韩某双方因性格不合,自愿离婚,并经双方协商后同意将共同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某小区一套房屋归原告刘某,但被告韩某出尔反尔,并未履行离婚协议,将本属于原告刘某的房屋一直占为己有,原告刘某多次与被告韩某协商均无果,无奈,原告只好诉至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寻求执行干警的援助。

  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立即通知被执行人韩某速来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通知单,并多番与被执行人韩某进行电话约谈,均未得到韩某回音,执行干警只好将实际情况上报院领导,经院领导批准后,执行干警决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几经查找均为找到被执行人韩某踪迹。

  多年来, 执行干警从未停止查找被执行人韩某的踪影,多番来到被执行人韩某居住地,甚至是长途跋涉去到被执行人韩某家乡,都未找到韩某本人。执行干警还对被执行人韩某发布限制消费令,并在电视、网络等公众平台发布“寻找被执行人韩某”的公告信息,同时还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用足种种可利用的强制执行手段,只为找到被执行人韩某。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近日,执行干警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躲藏地点,连夜出击,将被执行人带回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回到执行局,干警们对被执行人多番劝诫,但被执行人毫无悔改之心,执行干警只能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在拘留所的15天,干警们多次来到拘留所对被执行人韩某做足思想工作,但韩某还是坚持拒不履行,无奈,执行干警只能依法按拒执罪将被执行人韩某转送公安局。

  为惩治失信、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依法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赛罕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打击拒执犯罪为核心,以财产申报、网络查控、黑名单制度、司法拘留和罚款等措施为抓手,多层次、全方位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治力度,不断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在“拒执罪”震慑下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有力地彰显司法权威。(执行局刘芳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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