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造一个更加优美、舒适、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现在小区都配有贴心的物业服务,但由于有时物业公司同业主在沟通过程中存在分歧,导致双方的关系也变得紧张起来,因为缺少有效的沟通,很多业主对物业不满意,选择拖欠物业费,物业为索要拖欠的物业费只能同业主对簿公堂,进一步激化矛盾。近日,赛罕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李某和内蒙古某物业服务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按照公司的各项规定提供了物业服务,但李某却一直拖欠缴纳物业费,无奈之下,内蒙古某物业服务公司将李某起诉至赛罕区人民法院,但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申请人某物业公司不得不向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了网络查控,反馈信息表明李某有银行存款,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于是立即约谈了李某。执行干警来到李某家中,李某表示仍坚决不履行,态度极其恶劣。迫于无奈,执行干警只好冻结被执行人李某银行账户。随后,执行干警继续深入向物业公司了解了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拒绝支付物业费的原因,又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在执行局干警的调解下,内蒙古某物业公司承诺会解决现在存在的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并会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及时和业主沟通,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事情;而被执行人李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剩余物业费全数履行,表示以后会按时缴纳物业费,再出现问题会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此案得以顺利执结。(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