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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点滴——入户劝解
  发布时间:2018-05-16 16:09:05 打印 字号: | |
  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我院执行局干警经过多方打听,驱车到达被执行人家中,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劝解,向其讲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招致的法律后果,告知被执行人必须依法及时履行法定义务,重塑诚信,绝不要心存侥幸,逃避、规避执行终将被依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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