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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别把“失信名单”不当回事儿
  发布时间:2018-11-07 10:17: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赛罕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物权纠纷系列案,三起案件总涉案金额高达2571.9724万元,由于涉案金额巨大,且被执行人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国营企业性质,案件从立案起就引起了赛罕区人民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2018年1月份,赛罕区人民法院陆续收到李某、刘某和徐某三申请人的诉告,三个案件申请人均以物权纠纷案由将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至赛罕区人法院,经法庭审理,判定被执行人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判决书生效十五日内归还三申请人所有欠款,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却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三案件的申请人只好向赛罕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刻向被执行人送出执行通知书,与被执行人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多番约谈,但经过执行干警多方努力,被执行人仍是拒不履行,不承认公司与三申请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关系的事实。无奈,执行干警只好利用媒介手段在内蒙古法制报上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的公告,准备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干警同时告诫被执行人:如果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为国营企业的大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寸步难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将不堪设想。这时,被执行人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傻眼了,他本来以为自己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拖一段时间事情可能就过去了,法院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但现在已经因为限制消费令而让公司的利益受到了影响,如果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以后更是寸步难行。在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规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后,被执行人立马承认了错误,并表示马上履行义务,积极配合执行干警的执行工作,随后按时把钱打进了账户内,现赛罕区法院已将案款悉数归还申请人李某、刘某和徐某,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局刘芳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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