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当事人孙某为我院诉调对接中心送来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一面锦旗,表达对诉调对接中心法官薛京辉及诉调对接中心全体干警耐心细致为民解忧的感激之情。
孙某与王某是朋友关系,王某以自己周转不开为由多次向孙某借钱,共计六万余元。后孙某向王某催要,王某以没钱为由推拒。2018年10月,孙某将王某起诉至赛罕区法院,该案经赛罕区法院立案庭甄别,符合诉前调解的条件,因此优先对孙某和王某进行了调解,在调解法官薛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孙某与王某达成了协议,王某承诺于11月30日前陆续归还孙某所欠款项,后王某践行了自己的承诺,将欠款悉数还给孙某。孙某对我院诉调对接中心耐心细致的态度及方便快捷高效的工作作风表示认可和感谢,特送来锦旗。这面锦旗也是赛罕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