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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19 19:29:41 打印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职能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职能(一)部门职能呼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对呼市赛罕区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二)部门主要职责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有赛罕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他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各类审判监督案件,承办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4、负责机关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协助市委和区委做好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以及法官队伍建设工作。5、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6、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律、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承办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一)自治区自治区赛罕区人民法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3.人员情况截止到2018年底,行政人员96人,享受事业工资人员共计44人,均为在职人员,其中正式在编人员22人,其他无编制人员22人,以上44人均享受同等事业工资待遇,由区财政统发工资。事业编制占编情况由2010年10月全区事业人员定编考试决定,根据考试结果,区编办按照分数自高向低顺序将我院参加事业编制人员考试成绩总分前30名登记为事业占编,其他事业人员登记为不占编。之后根据市组织部文件精神,该30名事业编制人员中有6人符合占政法专项编制条件,重新登记为政法专项编制,故我院空余事业编制8个。(二)决算编报范围单位 自治区赛罕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140名在岗干警以及退休人员均在决算编报范围之内。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225.19万元,其中: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906.1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9.05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603.07万元,占95.60%;其他收入303.07万元,占4.40%,年初预算收入5422.85万元,增长1802.34万元。支出总计7,225.1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8.3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60.94万元,增长21.10%;支出总计增加1,260.94万元,增长21.10%。增加主要是由于正常增资引起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由于案件量连续几年的加速增加,以及为落实上级建设科技化法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而导致的办案经费与业务装备费增加以及2018年解决已经形成的隐形债务,造成经费支出增加。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225.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906.1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9.05万元;支出总计7,225.1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8.3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60.94万元,增长21.10%;支出总计增加1,260.94万元,增长21.10%。主要原因:一是随着案件数量增加,机关运行费用、办案经费、人员经费不断增加;二是为了落实上级建设智慧法庭、科技法庭的精神,基本建设以及装备经费不断增加。(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90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03.07万元,占95.60%;其他收入303.07万元,占4.40%。(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12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2.72万元,占36.20%;项目支出4,544.12万元,占63.80%。(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721.8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8.79万元;支出总计6,721.8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7.3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393.04万元,增长26.10%;支出增加1,393.04万元,增长26.10%。主要原因:一是正常增资引起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随着案件数量增加,机关运行费用、办案经费;三是落实上级建设科技化法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而导致的办案经费与业务装备费增加,四是2018年解决已经形成的隐形债务,造成经费支出增加。(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68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2.00万元,占31.20%;项目支出4,462.55万元,占66.80%。(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2.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2.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较上年增加70.83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增资增加;公用经费429.19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取暖费、工会经费、物业管理费用、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271.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物业管理费主要由办案业务费中支出,2018年度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了较大数额的物业管理费。(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06.9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4.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96.5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8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6.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91万元,占98.20%;公务接待费支出1.93万元,占1.80%。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4.91万元,用于支付本年办案加油以及公务用车修理费、保险费,车均运维费3.62万元,较上年减少91.18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制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公务接待费支出1.9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93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9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人员用餐费。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19万元,比2017年增加271.00万元,增长171.3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物业管理费主要由办案业务费中支出,2018年度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了较大数额的物业管理费。(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3.21万元,比2017年增加393.61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我院落实高院建设智慧法庭的精神,购买了庭审系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主要用于:案件送达、调查取证、案件执行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用于押送犯人的囚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较2017年无变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1. 绩效考核目标设置情况办案业务费:弥补基本支出经费不足,按时交纳物业费、聘任制人员工资、按照规定交纳聘任制人员保险、完成预算支出指标90%,做好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工作。保证我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业务装备经费: 业务装备费为我院一线审判及执行工作提供保障,保障信息网络设备的升级与顺利运行,电子档案的建立与运行。按规定使用装备款购买各类装备,通 过公开招标,选取质优价廉设备、装备;完成各类装备采购及现有装备升级改造。司法救助与国家赔偿经费:通过司法救助与国家赔偿,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减轻了上访的压力,解决了很多当事人的实际生活困难,达到了人性化执法的目的,确保了辖区内的稳定。绩效评价总体情况办案业务费 :2018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493件审执结案件16138件,结案率 87.27% ,完成绩效目标。业务装备经费 :2018年我院共采购设备、装备1081.36万元,预算收入3004.9万元,支出3003.46万元经费支出完成预算支出指标99.95%完成绩效目标。司法救助与国家赔偿经费:2018年全年司法救助金支出50万元,救助17人次。有效减轻了上访的压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小羚      联系电话:0471-5277437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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