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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心尽力追索欠款,一起过好年
  发布时间:2020-01-13 10:57:44 打印 字号: | |

周某与霍某二人承包了回民区某建筑项目,到各处收购材料租赁机具,向闫先生租赁龙门架两套,卷扬机一台,但使用完毕后,即未给付租金,又没有归还龙门架和卷扬机。

闫先生自2018年开始从不间断地找周某、霍某讨要租赁费和设备,可是二人总是一推再推。无奈,闫先生只好将二人诉至赛罕区法院,请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闫先生同周某、霍某在赛罕区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协议,二人承诺于2019年10月1日前一次性向闫先生支付租赁费3万元,并于2019年9月13日前交还加强龙门架两套、卷扬机一台。协议达成后,周某、霍某却迟迟不履行协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杨楠了解情况后,找到了被执行人,将二人带回法院,劝说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二被执行人却表示没有钱还给闫先生,后杨楠又找到被执行人儿子,要求其为二人作担保,其子也拒绝作担保。经过了数个小时的耐心劝说,鉴于申请人是一名农民工,又临近春节,杨楠只好跟被执行人说:“若你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又无人担保,依照法律规定,只能将你二人拘留。”他站在情理的角度接着劝说道:“眼看就要过大年了,你们也不希望今年在看守所度过,闫先生是名农民工,外出打拼非常不易,大家互相体谅,都能过个好年。”杨楠的劝解终于起到了效果,被执行人的儿子同意为二人担保,承诺在春节之前还钱,并于2020年3月1日前返还龙门架和卷扬机,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

闫先生为了感谢杨楠尽心尽力为他追索欠款,特地送来一面锦旗,“公正廉洁、依法为民”八个烫金大字,既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也是送给法院人最好的新年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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