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龙,1989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汉族,2013年进入赛罕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法警队、黄合少法庭和执行局工作,曾连续两年获得先进个人奖,现任法官助理、执行员。
“干一行、勤一行、奉献一行,执行就是要迎难而上。在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即使翻山越岭,步履维艰,我们依然坚守,永不放弃,因为需要我们做的还有很多。”这是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赵小龙同志的工作日志。
赵小龙同志2019年调任执行局工作后,始终坚持以“为民司法”为宗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在平凡岗位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使命。不仅能够及时做好材料撰写、信息报送等事务性工作,还在辅助法官办理好案件的同时积极主动向身边的法官学习办案经验,注重个人综合能力的提升。作为一名执行员,他对承办的案件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节点流程办理案件,在此次“涉民生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以来,追缴扣押车辆1辆,执行到位21万余元,短短的12天时间内依法传唤12名被执行人,几经协商调解无果后,依法对6名被执行人作出了拘留决定。结案数量、结案用时均位于全院前列,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
一腔热血,专啃“硬骨头”
8月21日,赵小龙同志在办理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家住武川县的被执行人赵某多次传唤皆无果,抗拒执行。赵小龙立即带领法警一行赶往武川县,在找到被执行人后,他坚持以教育引导为主,耐心释法明理,讲清拒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需承担的后果,在他的一番悉心劝导下,终于被执行人赵某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协商解决,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赵某主动还款3000元,并承诺以后每月按时还款1000元。
“作为一名战斗在基层的执行法官,心中要揣着一杆秤,案件无大小,标的无多少,件件案案关乎百姓”他经常这样说。在办案过程中,赵小龙同志始终坚持和解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原则,兼顾法理情理,做到案结事了。正由于其良好的职业素质,严谨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态度,任职以来,用他在办案一线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执行干警的使命和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在平凡的执行工作岗位上用“速度和激情”展示了新时代法院人的风采和崇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