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赛罕区人民法院成功促成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高某追偿权纠纷一案,高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欠款义务,今年3月份执行立案后,进而成为被执行人。为尽快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了查控程序,经查控,发现其名下有一套房产和存款,办案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生活实际情况,决定先启用冻结银行账户的执行措施,并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通过限制其出行、冻结其财产来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定义务,然而情况却没有按照事先预期的发展,案款迟迟未到位。很显然,办案人员的“为他人着想”,并未换来被执行人的积极配合。
为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兑现,执行法官果断启动查封措施,依法依规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查封,高某眼看自己没了住处,于是马上联系办案法官与申请人进行了协商并当场交付案款,并写下结案说明。本以为此案就此了结,不曾想,由于高某执行费用一直未交,给这个原本以为了结的案件留下了一点点“不完美”。承办法官只好再次与高某取得联系,了解到高某是由于把钱全还了债务,暂时拿不出执行费用,办案法官帮助高某一同想办法筹措执行费,最终案件在高某全部履行执行费用后,此案执行完毕。
近年来,赛罕区人民法院注重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一直将涉民生案件放在执行工作的首要位置。下一步,赛罕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综合利用各项执行措施和手段,保持对涉民生案件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逃避、抗拒涉民生执行的违法行为,秉持“善意执行”工作理念,维护公平正义,妥善解决双方矛盾,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执行有温度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