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赛罕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会议由党组书记何妍主持,院党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党的伟大精神永远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重要文章精神。党组成员认真准备,充分研讨,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分享学习心得体会,深刻感悟思想伟力,凝聚团结思想共识。
党组书记何妍强调:推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对进一步学懂弄通悟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党组要把“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切实抓实抓细抓好。
对于如何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做好民族工作的思想自觉。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的第一个民族自治区,拥有“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法院作为自治区审判机关,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胸怀大局,牢记国之大者,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来深刻认识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各民族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理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把审判执行工作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有效载体,提供双语审判执行司法服务,方便各族人民群众诉讼,增强各族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三是要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民族工作力量。加强对民族干部的培养锻炼,注重双语法官队伍建设,充分满足各族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四是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民族团结文化建设。加强民族工作政治学习,强化民族团结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民族团结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