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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18 19:32:23 打印 字号: | |

根据市委部署,2020年8月6日至9月29日,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对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了专项巡察,11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我院执行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我院执行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反馈会后,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局班子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专项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8次,强力推进整改。紧扣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2020年12月31日组织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和支部成员紧密联系实际,逐一作对照检查,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举措。

(二)迅速动员部署,组织领导到位。巡察结束后,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局长郭建军为组长,局班子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行局,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长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主动领办整改任务,对整改工作总调度,其他班子成员、支部成员按照分工抓好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讨论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台账,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等,并按要求及时将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报告报送至有关部门。截至目前,对反馈的19个细化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7项。在全力抓整改的过程中,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各项核心指标有了明显提高,制定了长期管用的机制制度5项;巡察整改以来未出现领导班子被问责、干警通报等情况,整体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的问题重新调整制定全年理论学习计划,已进行整改。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彻底的问题,制定关于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财产处置工作方案,成立专班组,定期召开个案进展汇报会议,制定个案工作计划。同时,通过与被执行人家属进行当面沟通、深入被执行人所在地村委会进行调查、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财产线索、与公安机关联动查找被执行人车辆等方式,全面查控并处置涉案财物。截至目前,我局受理涉黑恶执行案件15件,执行完毕4件,部分执行11件.执行到位金额210余万元。全年发布悬赏公告5期,向社会群众广泛征集涉案财产线索。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不到位”问题照市中院相关要求制定我院《执行案款发放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干警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保证执行案款应发全发,建立案款监管机制,正在整改。2020年9月8日至今,共发放案款54021.39691万余元,坚决杜绝执行案款长期滞留。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关于“执行标的到位率低”“执行周期长、财产处置慢”问题大力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活动,正在整改,长期坚持。

2、关于内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出差审批时间晚”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关于“2015年以来,支部未发展过党员”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按照机关党工委部署要求,发展积极分子,培养优秀党员干警。关于“党支部未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2015年至2019年,党费收缴存在按季度、按年收缴,且未向党员干警开具党费收据”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补选支部委员程序错误的问题“2020年6月30日党支部补选支部委员,无请示、无批复,支部书记直接指定委员人选,未进行差额选举”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出入(境)审批问题。经查,2015年以来,共有11人48条出入国(境)记录,均未履行报备审批手续”问题我局已将执行干警护照和出入境证件全部收存,严禁干警以各种理由出入境。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执行局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谋划、不研究、不部署,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责任未分解到人”问题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了本支部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范畴中,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了党风廉政责任机制,明确了责任分工,持续压紧压实党风职责。关于“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未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问题每周支部会议中进行干警廉政风险自查,通过干警自己找问题、群众反映、监督信箱来信等方式,查找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形成了干警廉政档案,进一步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整改后续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

(一)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针对已整改完成取得实际成效的17项要长期坚持,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第(5)、(6)项问题由于执行各项数据是动态变化过程,目前整改虽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后仍需长期坚持、用力抓好整改落实,力争执行工作各项核心指标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抓好整改契机,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巩固提升执行工作整体水平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实际,以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局内部管理监督等方面为重点,制定并实施了党风廉政责任机制、案款监管机制、出差(出入境)审批制度等5项制度规定,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三)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引向深入,局领导班子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干警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

(四)持续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组织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执行专项整治,扎实进行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净化执行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1-5277433,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惠民街37号赛罕区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