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即日起,来我院办理立案应优先选择通过“呼和浩特市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http://hhht.nmgfy.gov.cn/)或者“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线上办理。不便线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将立案材料邮寄至我院立案庭(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惠民街37号赛罕区人民法院 诉讼服务中心,邮编:010040);确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必须到法院现场办理诉讼、执行等业务的,须出示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安保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后,有序进入诉讼服务大厅。
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赛罕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