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内0105民初8696号
王永红:
本院受理的原告内蒙古小二金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永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105民初869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承办人:康文颖 电话:5277398 民事综合团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惠民街37号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内0105民初8696号
王永红:
本院受理的原告内蒙古小二金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永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105民初869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承办人:康文颖 电话:5277398 民事综合团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惠民街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