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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0105民初7633号
赛罕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告
作者:范虹  发布时间:2021-10-13 16:53:01 打印 字号: |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判决公告

         (2020)内0105民初7633号

内蒙古容信电子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诉被告内蒙古容信电子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105民初76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内蒙古容信电子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网络服务费179999.93元;二、被告内蒙古容信电子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违约金1833元;三、驳回原告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年十月十三日

 

承办人:范虹  电话:4933674   速裁快审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惠民街37号

 

 
来源:速裁快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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