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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0105民初7921号
赛罕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告
作者:范虹  发布时间:2021-10-13 16:56:11 打印 字号: |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判决公告

            (2020)内0105民初7921号

付君臣:

本院受理的原告杜昕诉被告付君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105民初79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付君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杜昕偿还借款本金5945元;二、驳回原告杜昕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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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速裁快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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