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内0105民初10093号
杨继震:
本院受理的原告四川忠诚煤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曾文金、第三人杨继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杨继震公告送达(2019)内0105民初10093号案件的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19)内0105民初10093号民事判决,改判为确认原审第三人杨继震冒用上诉人的名义与被上诉人于2014年7月18日签订的《钢材供需合同》不成立或将本案发回重审;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承办人:范虹 电话:4933674 速裁快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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