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妮,女,198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法警。曾荣获“优秀标兵学员”、“优秀工作者”、“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我从小就有一个警察梦。” 看着制服上熠熠生辉的警徽,李丹妮显得无比的自豪。
司法警察大队是人民法院唯一一支武装力量,肩负值庭押解、机关安保和协助执行等各项工作任务,需要每一名警员都拥有全面过硬的警务技能和吃苦耐劳的拼搏精神。
2014年5月,呼市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进行为期20天的职业技能培训,为了尽快提升自己的体能,李丹妮在训练起始阶段就给自己制定了高强度的体能训练目标,汗水浸湿了衣衫,沙石磨破了手掌,她浑然不觉,保质保量的完成各个课目的训练课程,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被市中院评为“优秀标兵学员”。
“法警队要履行好神圣职责,就必须练就过硬本领。”
2016年7月自治区高院组织的首届全区司法警察大比武中,李丹妮经过三个多月的高强度集训,战酷暑、斗烈日、扎实训练,获得手枪实弹射击“第二名”、女子组800米全装跑“第三名”、女子全能“第三名”、和总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并于2017年2月荣获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发的“个人三等功荣誉证书”和一枚荣誉勋章。
“我为自己从事这份法警工作而深感骄傲。能获得这些荣誉,主要因为我成长在法警大队这个优秀的集体,有很优秀的领导和同事,是他们一直帮助我,鼓励我。” 李丹妮满怀感激地说。
这就是李丹妮,一个普通而又平凡的基层法院司法警察,一个扎根平凡岗位却又不平凡的忠诚卫士,用理想和信念燃烧青春之火,熔铸人民法警的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