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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0105民初8923号开庭公告
作者:王娟  发布时间:2021-11-26 19:33:28 打印 字号: |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告

         (2021)内0105民初8923号

白莹滢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何西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公告送达(2021)内0105民初8923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庭室:民庭                 

承办人:王娟

联系电话:0471-5277553

 
来源:民庭
责任编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