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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0105民初1695号判决公告
作者:迟晓霞  发布时间:2021-10-10 19:01:23 打印 字号: |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告

2021)内0105民初1695号

内蒙古富和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刘文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诉被告内蒙古富和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刘文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民初16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日

         

承办人:迟晓霞   电话:0471-5277621   速裁快审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惠民街37号

 
来源:速裁快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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