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内0105民初8676号
呼和浩特市皮特服饰有限公司、王志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明珠支行诉被告呼和浩特市皮特服饰有限公司、王志伟信用卡纠纷一案,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明珠支行就(2020)内0105民初867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日
承办人:尚陆林 电话:0471-5277448 民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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