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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0105民初12695号开庭公告
作者:张文奇  发布时间:2021-11-24 19:19:49 打印 字号: |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内0105民初12695  

杨小龙:

本院受理王利生诉杨小龙、郭翠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承办人:张文奇 民一庭 3903891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惠民街37号

 

 
来源:民庭
责任编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