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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开展领导干部 “三个规定”宣讲会
  发布时间:2021-06-22 19:49:26 打印 字号: | |


为推动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要求,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安排部署,6月22日下午,赛罕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永贵赴赛罕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宣讲会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拉红主持,赛罕区人大常委会班子全体成员、人大办公室及各委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乌兰腾格勒,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俊伟出席本次会议。

 

 

会上,王永贵院长围绕“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重大意义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阐述,结合吉林市政协原主席崔振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宋利菲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案等典型案例,全面解读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情形以及插手过问具体案件会带来的后果。他指出,“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坚实保障。要落实好“三个规定”,就要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也从源头上引导了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姜拉红主任作总结讲话并表态:

一是人大全体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是要坚决筑牢落实“三个规定”的思想防线,率先垂范,自觉履职。三是要持续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遵守“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以良好的工作状态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后赛罕区人大常委会班子全体成员、人大办公室及各委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签订承诺书。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