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是56万元现金,我们愿意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的母亲将装有执行款的袋子递到执行法官的手中,老人的态度与诚意,让执行法官甚感欣慰。
近日,赛罕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申请人殷某申请执行曹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实际借款人杨某死亡,其继承人即杨某母亲曹某成为被执行人,赛罕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曹某在继承被继承人杨某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原告殷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赛罕区人民法院考虑到曹某已经是94岁高龄,遂多次通过电话和约谈的方式与曹某的家人及律师进行沟通,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耐心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既避免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情况的发生,又用人文关怀给理性的法律增添了一抹柔光。最终,被执行人曹某的家人将案款带至法院,交付申请人,本案自动履行执结。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赛罕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执行工作解民忧、促和谐的司法追求,用善意文明的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奋楫笃行铸就忠诚队伍,用满腔热血镌刻司法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