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不断增强预算部门的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预算年度本级单位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财监〔2021〕927号),成立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巴格那
副组长:谭彦
成 员:赵琳、刘晓帅、张改琴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