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妇联发布《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内蒙古法院18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白塔法庭庭长乌仁图娅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乌仁图娅,女,49岁,蒙古族,法学学士,现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白塔法庭庭长。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先进个人、调解能手等,2013年获评呼和浩特市“三八红旗手”,2020年获评市级三等功,2021年获评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1994年11月开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的时间,让乌仁图娅同志从一个初出茅庐的毕业生逐渐成长为一名政治坚定、精通业务的四级高级法官。
自参加工作以来,乌仁图娅同志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当事人耐心细致,秉承“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积极致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妥善参与办理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