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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0105民初12084号公告
作者:康文颖  发布时间:2021-12-07 17:31:46 打印 字号: |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1)内0105民初12084号

布仁巴图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艳与被告石卉、第三人布仁巴图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上诉人布仁巴图2021)内0105民初12084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依法审理。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承办人:康文颖  电话:5277398  民一庭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惠民街37号

 
来源:民事综合团队
责任编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