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下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妇女联合会举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签约仪式暨工作座谈会。
市妇联副主席李淑军、市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胡雪莹共同签署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签约书。
会上,两级法院、妇联共同确立了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机制,并明确以“赛罕区人民法院、赛罕区妇联”为试点开展具体工作。座谈会上双方就合作机制、联动运行、流程管理及工作保障等各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讨论和协商,共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赛罕区人民法院作为试点单位,积极探索符合家事纠纷特点的多元矛盾化解方式,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与妇联的协同配合,与妇联婚调委建立合作关系,引入婚调委作为法院常驻调解机构,参与家事案件的诉中调解。
2021年10月赛罕区人民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优化原有调解机制,进一步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委派妇联婚调委调解员进行家事案件的诉前调解,与原有诉中调解机制相结合,妥善化解家事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赛罕区人民法院将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为抓手,全面推进家事审判工作改革,拓宽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的方法和路径,邀请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家事纠纷化解,进一步提升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水平,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力量,全力推动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