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赛罕区人民法院建立“5+3”家事审判工作新机制,加强与妇联协同配合,形成化解家事案件合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5项联动机制:
家事调查员制度、先期介入制度、社工陪同制度、危机干预制度、案件回访制度;
3项合作机制:
线下驻庭调解制度、线上委托调解制度、互通互助互学制度。
签约当日,赛罕区人民法院向赛罕区妇联发出了首份家事案件调查委托函,委托妇联调查所审理的一起抚养纠纷案件中孩子的生活、学习状态,父母的生活状况、学历学识、收入情况等抚养条件。妇联形成家事调查报告反馈法院,有助于办案法官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作出公正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