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内0105民初3306号
张兰女、张忠心、李楝楝、倮朵、李燕龙、李智慧: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兰女、张忠心、张俊英、李楝楝、倮朵、张连俊、李燕龙、李智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民初3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承办人:迟玉青
庭室:速裁快审中心
电话:0471-5277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