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内0105民初13030号
付果平:
本院受理原告杨利军与被告杨永强、付果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105民初13030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金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二月十日
承办人;郑明星
承办法庭:金河法庭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内0105民初13030号
付果平:
本院受理原告杨利军与被告杨永强、付果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105民初13030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金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二月十日
承办人;郑明星
承办法庭:金河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