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选聘特邀调解员公告》,现将拟聘人员公示如下(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七天,从2022年3月7日至3月14日。如有异议,可以向赛罕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反映,经查证确属存在选聘公告中不得担任调解员情形的,取消资格。联系人:张俊青,联系电话:0471-3917832,邮箱sutiaoduijie@163.com.
特别说明:进入拟聘人员经公示期满后进入培训考核期,考核期一个月,未参与培训及完成考核指标者,取消资格。递补名单为赛罕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人才库成员,后期会根据工作需要递补纳入赛罕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