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内0105民初4893号
许冬平:
本院受理原告张丽萍与被告许小平、许冬平、许勇、内蒙古雅鲁藏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上诉人许小平、许勇就(2020)内0105民初489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承办人:张俊青
联系电话:5277555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内0105民初4893号
许冬平:
本院受理原告张丽萍与被告许小平、许冬平、许勇、内蒙古雅鲁藏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上诉人许小平、许勇就(2020)内0105民初489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承办人:张俊青
联系电话:527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