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内0105执异823号
祁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鲍义平、张意生与被执行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东讨速号村民委员会、李根元、祁隆、卜鲜果物权纠纷[案号:(2014)赛执字第00330号]一案中,异议人鲍义平请求撤销(2014)赛执字第00330号案件的终结执行措施。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105执异82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 驳回异议人鲍义平的异议请求)。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我院领取上述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承办人:荣萍 电话:0471-5277418 执监团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惠民街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