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内0105民初7639
白向阳、郭凤江、田宇、马有富、陈亚新:
本院受理原告闫婷与被告姚坚、陈亚新、白向阳、郭凤江、田宇、马有富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105民初763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承办人:张俊青
联系电话:5277555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内0105民初7639
白向阳、郭凤江、田宇、马有富、陈亚新:
本院受理原告闫婷与被告姚坚、陈亚新、白向阳、郭凤江、田宇、马有富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105民初763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承办人:张俊青
联系电话:527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