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法院“雄鹰‘寅’春”—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赛罕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求执行部门加强与金融机构联系,开展问卷调查、开门纳谏等专题活动,邀请金融机构召开专题恳谈会,研究如何加强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
近日,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因与刘某等人的一起金融合同纠纷案向赛罕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执行文书,同时发起总对总网络查控,查控反馈无财产,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余额不足一千元,无不动产登记信息,无车辆登记信息。
被执行人刘某夫妇来到执行服务大厅,执行法官在与二人交谈中了解到,刘某夫妇现均以体力劳动为生,本想利用贷款做点小生意,刘某却突遭车祸,贷款全部用于治病,没有偿还能力。得知此情况后,执行法官与银行进行沟通。最终,银行同意减免全部利息两万余元,刘某也在亲朋的帮助下凑齐本金全部偿还,至此案结事了。
赛罕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由于疫情管控等原因,除对已制定的“雄鹰‘寅’春”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方案严格实施外,还将加大线上财产查控措施。一是被执行人或可供执行财产跨地区的案件,执行干警将通过网上查控平台,执行指挥中心平台事项委托等途径进行冻结、查封、扣划等执行措施。二是与其地方不动产及车管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对查封、续封财产案件委派专人协助执行。
自2月18日“雄鹰‘寅’春”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以来,赛罕区人民法院共执结涉金融案件42件,实际到位75.51万元。对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被执行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188人次。
下一步,赛罕区人民法院将加强组织,夯实责任,集中清理涉金融执行积案,逐案落实到人。将涉金融案件执行列为常态化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维护金融债权,为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