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内0105民初7507号
高俊峰、乔霞、武川县牧发养殖专业合作社: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与被告高俊峰、乔霞、武川县牧发养殖专业合作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民初75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日
承办人: 速裁快审中心 迟晓霞
电话:0471-5277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