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与劳动合同的订立
1. 问:因疫情原因,劳动者无法按原通知时间入职,如何处理?
答:如劳动者确因强制隔离等原因无法按时入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实际情况可以协商变更入职时间,待条件许可时再办理入职手续。
2. 问:因疫情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法及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答: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及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待条件许可时再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建议双方保留沟通过程的相关记录材料,避免后续存在“双倍工资争议”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争议。
3.问: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曾患有新冠肺炎后治愈的人员吗?
答:不可以。如用人单位以此为由拒绝录用劳动者,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就业歧视。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4.问: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可否与劳动者约定顺延试用期?
答:因疫情原因,劳动者确实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约定顺延试用期。
5.问: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应如何处理?
答:①用人单位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发放工资的,不构成克扣或无故不支付工资的情形。
②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暂时存在困难的,可与员工协商延期支付工资。
6.问: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企业要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
7. 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工资如何支付?
答: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8. 问:疫情期间,企业安排未返岗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劳动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按正常劳动或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9.问:其他因政府采取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导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生活费。
10.问:劳动者因疫情防控政策,无法出勤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不支付绩效奖金?
答:应当具体考虑绩效奖金的支付条件:
①如绩效奖金仅与出勤有关,鉴于疫情防控需要,该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对待,该绩效奖金仍应予以发放;
②如绩效奖金本就属于每月固定发放,与具体绩效无关的,则应该发放;
③如绩效奖金需根据劳动者具体工作量来考核确定,因隔离而未产生绩效/工作量的,可以不发;
④如隔离期间职工正常居家办公,仍应根据绩效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后,按规定发放。
11.问:劳动者出差期间,因出发地为中高风险地区,因被出差地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隔离期间的工资?
答:劳动者因出差在出差地隔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出差隔离期间的工资。如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调休或安排年休假的,应予支持。
12.问:因突发疫情,劳动者被隔离在用人单位的,是否可以算加班?
答:视情况而定。仅因疫情管控被隔离的,不宜认定为加班。如隔离期间,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和规章制度,履行了加班申请手续的,应当认定为加班。
13.问: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因政府强制措施延迟复工,复工复产后可以要求劳动者加班以补回等量工时吗?
答:不可以。
14.问:劳动者未被隔离管控,能否以存在疫情风险为由拒绝出勤工作?
答:未被疫情管控的劳动者,需要与往常一样履行正常出勤工作的义务,但作为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的义务。若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勤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惩处。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5.问:劳动者被依法隔离,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答:不可以。否则可能有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风险。
16.问:疫情期间,用工单位能将劳务派遣职工退回派遣公司吗?
答:不可以。属于劳务派遣职工的,用工单位不能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17.问:劳动者在疫情发生之前已经辞职,因疫情无法办理离职手续,该辞职还有效吗?
答:有效。劳动者一旦提出离职且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情况,应当认定有效。
18.问:职工属于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如果拒绝医学隔离观察、拒不配合治疗或故意传播传染病造成他人感染的,企业是否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答:职工属于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如果拒绝医学隔离观察、拒不配合治疗或故意传播传染病造成他人感染的,企业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其次,职工因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9.问:用人单位已恢复正常办公,劳动者仍以疫情为由拒绝返岗,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用人单位应先行告知劳动者,已采取了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劳动保护,并进行沟通劝导。若劳动者仍无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应当保留相关证据。
20.问:劳动者因疫情防控措施等原因被隔离,劳动仲裁时效或起诉时效能否扣除隔离期间?
答:当事人提供患新冠肺炎、疑似新冠肺炎或因疫情防控被隔离等受疫情影响的证据,证明其无法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或无法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仲裁时效或起诉期间扣除受疫情影响期间的,原则上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