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全区法院“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工作精神,对标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升在线诉讼服务“一网通办”能力的十项举措》要求,赛罕区人民法院五大中心紧密衔接、联动效能,全力推进在线诉讼服务“一网通办”,凸显了互联网+诉讼服务的优势。
诉讼服务中心多措并举,畅通线上立案渠道
积极引导当事人或代理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及24小时自助服务设备等线上平台进行网上立案;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委托合同等涉企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率达90%。
推进智能化无纸化办理,推进24小时自助服务站建设,协助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跨域立案,延伸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时间跨度和地域广度。
推行“容缺受理”清单制,在赛罕区人民法院官网公示“立案材料清单”,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充的材料和期限后先行“容缺受理”;执行案件立案不要求当事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完善评价投诉机制,在诉讼服务大厅配备立案监督信箱,开通12368热线立案投诉举报功能,畅通现场、电话、网络投诉渠道,制定《12368热线投诉建议实施办法》对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及上级法院通报等渠道收到的问题投诉,一律建立工作台账,联动相关部门,实行逐案清零制度,及时交办工单,做到一事一查、逐一销号。
优化诉讼费交退费程序,出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交退费工作的实施细则》简化诉讼费缴费流程,实现诉讼费退费由当事人“申请退”改为法院“主动退”,确保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当事人。
加快电子卷宗流转运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并于立案当日网上流转至审判部门。
诉调对接中心双管齐下,引导诉前在线调解
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对于起诉至我院的各类民商事案件,除了法律规定不能调解、不宜调解的之外,全部导入调解平台,实现程序分流员在线分流、调解员在线调解、法官在线指导、司法确认在线签署,电子送达裁定书、调解书。疫情期间在线调解案件229件,调解成功132件。
优化调解资源。现对接15家特邀调解组织,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人民调解、商事调解等类型齐全的调解资源库,满足当事人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解纷需求。
强化流程分流,落实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对可适用简易、小额、速裁等程序的案件分流转入相应程序审理;买卖合同、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信用卡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实行速裁快审要素式审判方式审理,并在诉前先行在线调解。对于调解不成或者不适宜调解的案件,及时立案,实现诉前调解与登记立案的有效衔接。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中心持续推进,提升事务办理效率
不断优化和规范电子送达流程,提高电子送达效率。对于民事、行政案件,原则上优先适用电子方式进行送达;大力推介电子送达,积极引导当事人从诉前调解阶段就开始首选电子送达。2022年第一季度,发起电子送达9306人次,其中送达完结8954人次(完结占比96.21%),送达成功7547人次,电子送达成功率84.29%。基于现有的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等线上平台,持续探索推进保全、司法鉴定评估的全流程线上办理。
速裁快审中心专业高效,快审快结“一网通办”
制定《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速裁快审工作的实施办法》及案件繁简甄别正面、负面清单,为案件精准分流、速裁案件审理流程提供规则指引。制作要素式庭审笔录、裁判文书,着力简化庭审流程、实现速裁案件快审快结。建立五个“1+1+N”审判团队,负责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信用卡纠纷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保证统一裁判尺度、类案专业审理。案件网上开庭、电子送达裁判文书,严守疫情防控要求,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运用“区块链证据核验”等技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
信访接待中心创新机制,推进立体接访模式
制定涉诉信访工作规范,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件全部录入到“全国法院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内,对来访来信数据统一管理、全程留痕,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在完善我院线下信访工作的基础上,深化信访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坚持需求导向,实现“线下+线上”的立体化申诉信访工作新模式。
赛罕区人民法院五大中心相互联动,充分实现“一网通办”,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诉讼费用缴纳、文书样式查询、在线咨询、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在线保全、云上庭审、线上鉴定、在线信访等5大类10余项诉讼服务,成为服务群众诉讼、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科学决策、服务审判管理的诉讼服务综合性联动机制。下一步,赛罕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健全完善诉讼服务体系,更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