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速裁快审团队受理了一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催要借款案件,赛罕区人民法院通过适用督促程序,巧用支付令,快速解决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速裁快审团队收到该银行支付令申请后,立即着手审查案件信息及相关证据,经审查,该银行申请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明确,债务人负有给付金钱的义务,符合支付令的申请要求,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立案受理,后速裁快审团队便开始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并将相关的权利、义务告知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限内对支付令均未提出异议,表示会积极偿还银行借款。
支付令使用是赛罕区人民法院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又一举措。今后,赛罕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打造“一站式”解纷服务,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加大支付令、小额诉讼程序、当庭宣判适用,缩短审理周期,不断提升案件快速裁处“加速度”,不断满足当事人及时、便捷、高效处理纠纷的多元司法需求。
普法小贴士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支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