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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赛罕区人民法院“诉讼费+电子票据”一体化平台运行
  发布时间:2022-05-10 19:17:15 打印 字号: | |

智慧法院建设是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助推器”。为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掌上时代”“线上办理”的新要求,赛罕区人民法院建设并启用了“诉讼费+电子票据”一体化平台。通过整合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诉讼费管理系统、财政系统四个版块,数据互连互通,实现诉讼费交费、补交费、换取票据、退费、结算全流程网上办理。极大方便人民群众,提高了审判效率,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一、线上交费+电子票据功能

立案审查法官通过电子文书反馈功能,向当事人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当事人可通过登录电子诉讼平台或手机微信、支付宝扫描《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上的二维码进行交费后,自动开立电子票据,交费完成即可马上查看电子票据,并下载保存。

 

 

 

 

 

交费信息实时反馈审判系统,法官能够根据当事人交费情况,安排审理进程。

 

 

目前当事人可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宝扫码转账、POS机刷卡、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等几种方式进行交费,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任何一种交费方式利用手机或电脑进行操作,动动手指即可轻松完成诉讼费交纳,简便快捷。

二、线上补交费+电子票据功能

审理过程中遇到需要补交诉讼费的情况,审判人员可以通过智慧审判系统中的诉讼费管理系统,在对应案件中新增交费信息来完成补交诉讼费信息,并生成新的交费二维码,供当事人线上交费。

 

 

 

三、主动退费:

一键办理+自动结算功能

胜诉退费“线上退”是赛罕区人民法院自出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交退费工作的实施细则》后,又一新的举措。案件承办法官在裁判文书生效后通过审判系统主动发起退费审批流程,财务部门在接到退付诉讼费指令后线上退付,系统自动开具退付票据并自动结算该案诉讼费,当事人只需要自行查看银行到账情况即可。整个过程法官、财务人员可以线上审批,系统自动结算,当事人不需要到法院现场办理,实现“一键发起,自动结算,实时到账”。

 

 

 

 

信息化与审判业务的深度融合,极大的提高了司法工作质效,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下一步,赛罕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年”专项活动,全力推进信息化应用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优化为民举措,提供更为优质、更为高效,更为便利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