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巩固教育整顿成果,确保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强化监督管理责任与主动纳入监管意识,近日,赛罕区人民法院举办“四类案件如何纳入监管”培训会,邀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孙晓磊进行培训指导,赛罕区法院全体员额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参会。
本次培训重点对四类监管案件的发现机制、启动程序、案件类型、监管方式、责任承担以及办案系统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专业化的讲解。
经过培训,全体审判业务人员对四类案件的识别标准、类型、如何纳入监管、如何履行主体责任、有效区分依法监督管理与违规过问干预的界限,均有了充分认识,提高了全体办案人员主动纳入监管的责任意识。
下一步,赛罕区人民法院将严格遵守规定流程,利用监管平台,让“四类案件”监管智能化、流程化、精细化、实质化,提升案件质量,助力审判质量效率双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