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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先进 | 居之无倦 行之以忠——记全区法院“担当作为好干警”李丽萍法官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13 19:28:51 打印 字号: | |

每个人都有自己才能完成的使命,每个人都怀抱着使命出生。面对责任的时候,敢于说“我”,这正是今天需要的时代精神。赛罕区人民法院李丽萍法官秉持着这种信念,时刻谨记自己的身份,牢记肩负的担子,取得了出色的工作业绩,得到了院党组和同事的一致认可,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了“担当作为好干警”荣誉称号,上下相孚,才德称位。


李丽萍,女,汉族,197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快审中心主任、一级法官。曾多次荣获“优秀裁判文书”、“办案标兵”、“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1999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逾2300件。虽然承办的案件类型多样,疑难复杂案件较多,但是李丽萍同志承办的案件质量高、速度快,无一错案、问题案。李丽萍同志多次被评为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2019年共审结案件424件;2020年共审结案件532件;2021年共结案595件;截止2022年7月12日,结案535件;全年改发比例低于1%。特别是员额制改革后,赛罕区人民法院面临入额法官人数少,案件数量多的局面,李丽萍同志克服困难,与团队协同作战,对每一个案件细审快结,注重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

情系群众,让司法更有温度

近年来,李丽萍同志主要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等群体型诉讼案件,因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李丽萍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工作,以实地踏勘、多方寻访、积极调证、诉调结合等多渠道,将为民服务深度融入司法实践。在办理摩尔城系列案、库布齐系列案中,李丽萍同志进行了大量的实地调研,对案情及裁判后果向当事人进行了认真答疑,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办理永泰城系列案件中,李丽萍同志多次进行双方调解,当事双方和解后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在处理沈某诉蒙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他查阅了大量资料和相关法律规定,多次前往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在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圆满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



严于律己,让司法更有力度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李丽萍同志始终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不动摇,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她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四个意识”摆在首位,严以律己,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端正心态,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勤思笃行,让司法更有厚度

身为人民法官,李丽萍同志除了心怀公正、严谨,更注重积累扎实的业务功底,不断磨砺断案能力。李丽萍同志为市中院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调研中提供调研材料、典型案例等,并被采用,还作为主撰写人在《内蒙古审判》发表《浅析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将案件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汇总,以理论知识回答案件实际,更用案件实际丰富理论储备。

云龙搏浪,勇立潮头。李丽萍同志以其优良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担当起组织的信任、领导的放心、群众的满意,赢得了同事及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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