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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先进|你是爱 是暖 是希望 你是人间四月天——记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宋丽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27 19:44:11 打印 字号: | |

初见宋丽,你很难将这个纤细瘦小,声音怯怯的女生和威严的法庭联系起来,哪怕是最小号的法袍,穿在她的身上也有些空荡肥大。但是当你看到那一篇篇工整严谨、说理透彻的判决和裁定,看到那一个个息诉罢访的调解结果,看到那一位位心悦诚服的当事人,就不得不对这个女孩子刮目相看。下面,就让我们走进宋丽法官的世界,看看她用热忱和聪慧描绘出的绚丽风景。



宋丽,女,蒙古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2014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她先后在家事法庭、立案庭、民事审判庭从事审判辅助工作,2022年入额成为法官。2018年、2019年、2020年、2022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优秀,荣获2021年度全市法院“蒙马奔腾”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赛罕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个人嘉奖、赛罕区人民法院2021-202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区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宋丽同志政治思想坚定,工作认真负责。在2021至2022年期间,她协助法官办理案件600余件,为了避免当事人的焦灼等待,她加班加点处理案件,力求缩短审理期限,提高审判效率。自2022年承办案件以来,她已经承办案件近200件,在法院案多人少的环境下,她勇于担当、任劳任怨,力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2年6月份,刚刚结束庭审的宋丽同志接待了一位欲办理诉讼财产保全的老大爷,看到老大爷焦急的情绪,她耐心地指导该如何提交申请材料,并及时作出了民事裁定书。不久后,老大爷就打来电话表示感谢,他说多亏了法院及时的保全措施才让被告财产没能转移,为此还向法院寄来了感谢信。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她深知每一个案件对于法官而言是几百分之一,而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是性命攸关的全部,所以她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兢兢业业,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她专注于案件的公正审理,每一个服判息诉都会让她开心许久。工作里的审判调解,生活中的柴米油盐,大自然的春暖花开,都是她小小身体里烦恼和欢乐的源泉。她就是跟我们一样的普通人,满怀着热情和憧憬,做出了一件件普通而又不普通的事情。她就是2022年度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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