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落实市中院“秋风清积”专项行动部署,着力巩固拓展解决执行难成果,不断提升执行质效。近日,赛罕区人民法院以秋风扫叶之势,开展“清秋攻坚”一系列集中腾房执行行动,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行案件一
被执行人许某因资金需要向呼和浩特金桥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400万元,因借款人许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付息义务,故债权人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将涉案抵押房产委托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变卖后,依法顺利交接给买受人。
执行案件二
原告赵某与被告兰某、任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由赛罕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在任某并未依约如期还款的情况下,原告赵某申请执行,我院依法将被告抵押物拍卖,最终由买受人李某所购。然而在判决生效期满后,被告任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且多次沟通无果后,原告赵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8月25日,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和林格尔县,执行过程中,经我院法官及执行干警细心讲解、耐心沟通后,任某保证将在一定期限内,自动腾房并交接给买受人。
这两起案件只是“清秋攻坚”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行动开展一周以来,共腾退房屋8套,出警35人次,车辆8车次。赛罕区人民法院干警始终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每一场执行行动,切实提升执行威慑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